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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,发现,于2014年11月20日开始施行的《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》,至今已满5年。那么上海是否会调整普通房认定标准呢?就此,致电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,得到回复为“暂时没有接到调整通知”。
随后,询问了上海市税务局,答复为“目前仍按照原标准认定”。据了解,上海普通房/非普通房在交易过程中会有包括增值税、个人所得税在内的不同税费标准。
其中,增值税及其附加税根据房屋情况不同计算方式不同,具体情况如下:
1.普通住宅:
买进时间<2年:(税务核定价÷1.05)×(5%+0.55%)
买进时间≥2年:免征
2.非普通住宅:
买进时间<2年:(税务核定价÷1.05)×(5%+0..55%)
买进时间≥2年:[(税务核定价-购入价格)÷1.05]×(5%+0.55%)
而个人所得税方面,普通住宅税率1%,非普通住宅2%。
2014年11月13日,上海发布《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》,规定2014年11月20日起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,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一、五层以上(含五层)的多高层住房,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、新式里弄、旧式里弄等;
二、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;
三、实际成交价格: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.44倍以下,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/套,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/套,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/套。